辞职纠纷

我在蓝思旺上班,进厂时合同上写的辞是半个月,十二月的时候又发布公文说辞工要提前一个月,我实在不想在那做了,在十月十号那天我写的了辞工单交了上去,辞工日期写的是25号,十五号那天领班跟我说那辞工单他没交,说辞要改到下个月25号,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以不扫尘的方法来上上级来炒掉我,(我是在丝印记件的员工,厂里规定印玻璃必须扫尘)。那天我就和经理说了情况,他说你没心情上班就不用上班了,7天来这里报一次到,他这样做合法嘛?还有我辞工单10号交的,领班没交上去,这能算是我的过失嘛?需要我重写申请日期嘛?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24-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提前一个月就好了,但要保存好证据。

我咨询陈志超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志超律师 > 陈志超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