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时间经过:
2010年11月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下的1万定金,首付定在11月30日前交付,并备注:买家房贷如因政策问题无法审批,三方均不算违约,然后买家办理贷款审核一直拖到2011年1月24日才完成,26日给我首付!但因年底中介不能帮我垫资还贷,只能拖过年,又因新的国八条,全额征收营业税,相互协商解决后,紧接着限购令又出台,外地户口在无锡买房必须缴纳社保等等,但是买家没有无锡户口,没有社保,没有工作的三无人员(他爸爸在无锡开店),因此就提出撤销合同,让我退还首付和定金。
请问这样的话,定金我必须退还吗?买家和中介就没有一点责任,我为这事等待了那么长时间,能要求得到经济补偿吗...?请专家帮助,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18-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买家不能履行合同,买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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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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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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