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
请问;我是一个现在从事合法行医的个体医生,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病人在我所治疗,在治疗过程中病人病情突然恶化,在此我随即转到上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死方把尸体抛在我诊所,无理要求赔偿并且对我进行恶骂攻击,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鉴定为病人病重死亡不属医疗事故,在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下出于人道同情我答应给予精神抚慰费。但死方漫天要价,一定要满足死方要求否则不把尸体抬走,要求赔偿额大大高于属医疗事故的赔偿额,当时还有病人正在治疗,出于我所还要正常开业并且对正在治疗病人负责。为解脱困扰尴尬场情,使尸体尽快搬走。当时我极不情愿的答应了死方的要求并且签订了了结协议。在此我请问;我可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起诉死方家属以尸体胁迫勒索钱财,以辱骂攻击,破坏正常医疗秩序严重违反执业医师法,归还我超出的精神抚慰费,还我职业尊严。谢谢。急盼回复。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3-23-状态:未解决]
陈志超律师的解答:
完全可以,最好找个律师代你和对方谈判解决,不行的话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