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10 11:55:09 作者:东源律所 文章分类:律所管理
东源律师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东源律师的业务素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参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1、东源律师实行律师培训制度。
2、每年度培训不少于40周课时。
3、培训的内容包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含有关司法解释)、与律师从业有关的经济、科技等领域专业知识和外语知识。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有关律师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规章。
4、对执业和律师助理实行电脑、网络知识普及培训。
5、培训方式为:短期培训、专题讲座等。
6、对参加培训的律师实行登记。
7、未经培训或培训课时达不到规定的实行补课完成制度。
8、培训课时数是律师注册的前题。
9、东源律师的培训包括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10、本制度的解释权最终由东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会议负责人解释。
11、 本制度于2004年8月1日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