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赔偿
朋友八人一起在火锅店聚餐,在聚餐完后,我们出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被一个同在这个火锅店吃饭但我们都不认识的人挑衅,用刀刺伤颈部,《当时当事人没有任何防备,更没有跟凶手之前发生过冲突》现在伤势很严重,有瘫痪可能。凶手目前逃逸,公安正在调查中,请问在场其他人有没有责任?毕竟我们在一起聚餐,我们会不会给当事人民事赔偿?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02-07-状态:未解决]
王杰律师的解答:
你朋友受伤是因为侵权人的加害,所以无需负责。除非你朋友为保护你们而受伤,你们需要承担公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