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是否成立
房产是爷爷的(平房),但已过世,之后奶奶及儿女同意将其出售,爸爸找人卖出并进行了过户出售,之后一年左右因无处住房又将其买回
现在奶奶去世很久了,因房可能要拆迁,其他儿女认为这个房是遗产,爸爸无权私自出售并未经大家同意,要求平分该房,并说之前出售过户的房无效,因奶奶不认字,出售房子全是爸爸办理并且姓名写得也是自己的而不是奶奶,请问之前出售的房子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补充提问:
出售房子是86年后的事了,当时出售房子时与其他儿女没有签定任何协议,全是口头上,而买房子能证明当时是经奶奶本人同意,并且奶奶也说儿女同意后,才与爸爸办理过户的,没有协议 出售价格是2000元,给了奶奶,之后奶奶给了其大儿子,这个钱的去处也是没有任何证据的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28-状态:未解决]
王杰律师的解答:
你爷爷去世后,房产就成为遗产,由你奶奶及其他们的子女共同继承你爷爷的一半财产。如果你奶奶和子女们都同意出售而且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话,应该有效,但是对出售后所得价款没有约定,其他继承人也没有表示明确放弃继承权的话,其他人享有继承权,是不是已经超过2年的时效,由于你没有交代时间,所以不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