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人力资源的企业高管人员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无须支付双薪 湖南力攻律师事务所 张坤毅 案 由:赔偿金劳动争议 案情简介: 季某于2006年6月8日与湘潭龙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