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处理?

我是亲戚介绍,一周内包办订婚的,事后一个月,我发觉有太大差异,我无法忍受他的大男子主义,自私抠门,暴力,因此我提出要分开好好上班,就这样分开了两年,这期间我们一直没协商好,他一次次来我家闹,甚至他与家人动手打我家人,我一直认为退还礼金就可以的,难到要赔偿他多少吗?...


补充提问:
那么就是退还订婚礼物及彩金对吗?至于双方办酒席宴用掉的钱都不可以向双方赔偿对吗? 那男方给女方发的见面礼红包要还吗? 在一起的日子生活用掉的钱也要赔吗?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29-状态:已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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