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我的名字,但是婆婆要我写借条.
我和我男朋友准备买房子结婚,但是在我家这边,我男朋友买不了房子,所以决定用我的名字来购买.但是我婆婆叫我给他家打个借条,说我借了25万作为房屋首付. 我就在想婚后肯定是我和男友一起还贷款的,万一要是以后感情不合分开了,这个房子到底算谁的?我是不是只要还给婆婆那25万就行了.我怕到最后因为房子卖的比买入时贵,婆婆要我还更多的钱~~
补充提问:
如果房子是56万买的,婆婆给了25万,我也打借条了.要是离婚时,这个房子卖到了100万.我还是还给婆婆25万,行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打借条,房产登记在你名下,那么房产就是你的,将来如果发生分割,你只需付25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