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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没有工资条和工作证,没有保险,如果要求赔偿?
进公司时,说3个月试用期,然后1年的实习期,之后才给上保险,请问这样是否违法?也没有工资条,只是上下班打卡,现在工作1年了,如何要求赔偿?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呢?谢谢
咨询者:
fa234796
天津
[
咨询时间:2011-05-27
-
状态:已解决
]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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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亨春律师
执业机构:
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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