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无证经营违规操作,造成燃气泄露致爆炸燃烧,人员受伤等

受害者:26岁,女,专科,从事电脑工作。失地农民。
2011年3月初,因燃气公司违规操作(无证经营,!排险前未通知,未给受害者家排险,排险后未做安全检查),用空压机加压排水,将受害人家的燃气管接头处压坏,造成天然气漏气,爆炸、燃烧,导致受害人头面部及双手烧伤(II-III度烧伤)。致受害人与男朋友分手。现仍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现向律师咨询:
1、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吗,还是可以归为刑事?燃气公司还是无证经营)
2、现受害者脸上部分长瘢痕(额部,眼部有点点,鼻头,唇部,耳部都有少量瘢痕),色素沉着。双手(手腕以下除小指)瘢痕比较严重,已造成功能障碍。这种是不是要做司法鉴定,需走那些程序,大概能鉴定打什么程度?
3、是不是立案就必须起诉,什么时候可以立案?
4、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最终能获赔多少钱?
5、事故原因是经过极大政府部门共同认定的。但认定书上面还写着这是属于民事纠纷,这对以后的官司有没有影响?(听说如果是刑事的话,获赔会高一些)

请律师给我们一些指点,真诚感谢!!
补充提问:
主要是想知道,这种情况大概能获赔多少?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7-23-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我咨询严亨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严亨春律师 > 严亨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