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乱扣离职人员的工资

我本来是在9月1号交的辞职报告,9月十四号离职的,这是属于正常离职,但是在这几天我请了差不多12个小时的假,没有补,因为我要离职了,但是在10月15号时,发工资的时候,居然查明公司扣了我五六百,我很郁闷,就打电话过问我们公司的领导,他说的,我是矿工离职。我顿时无语了,很多的可以证明我是正常离职,后来我多次打电话查明,最后公司领导说的,我请假没补这个就是矿工,在加上我离职了,这个就是我矿工离职,并且,你请假没补,还要扣你的底薪钱等等,这个情况是我错,还是公司的错,我可以投诉他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10-26-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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