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的租房合同是三年,今年的租金是1月31日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第二年的租金是随行就市,房东涨价需要提前2个月通知,租金要提前一个月交纳。房东提前两个月电话联系口头约定了租金涨幅,同时电话说明会延后收取房租,1月18号房东来收取房租时又对口头约定的租金涨幅进行了反悔,我们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没有收取房租(我的银行帐户能证实,在约定的租金收取期限,我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房租),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对我比较有利,我有没有违约的行为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1-21-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随行就市是个约定不明,根据双方协商为准

我咨询严亨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严亨春律师 > 严亨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