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家院子的使用

你好,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在成都市新都区聚贤雅丽苑买了底楼的房子,有一个院子是附送的,我们有使用权,现在我想把院子作为停车位,我们并没有侵占和损害公共面积,也没有改变大楼结构,可是物业不允许。
请问我们这样合法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2-26-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确了权的你可以行使自由处分权的同时,也要遵守物业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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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达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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