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姻问题

律师您好!我二哥于2011年农历正月间经人介绍娶了个老婆,那个女的在和我二哥结婚前有一同居男友并生有一女孩(未结婚)。婚后那女的带着小孩住在我二哥家至2011年农历8月份,那女的不想和我二哥过下去了,想回到她前男友那里去,经我二哥同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女的前男友付给了我二哥2万元作为我二哥娶那女的费用补偿和小孩抚养补偿。那女的回去过了不到一年,2012年的8月份又带着小孩回到了我二哥这里。那女的前男友要报警告我二哥拐骗他的老婆和小孩,请问律师我二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9-13-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你二哥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如果没有侵权行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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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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