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问题

您好!
请问下:我于2009年在四川彭州<太平洋.彭州岛>购买的商业住房,交房期限为2010年6月30日(合同上写),但是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至延期,第一次延期交房通知为2010年12月30日,可是这个时候又拿不到房子,又要延期交房至2011年6月30日,而且还没承诺那个时候一定交房等,而违约金只是购房款的万分之零点五每天.开发商同意退房,但是只是按照购房价+5000的违约金退.
请问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房价每平米涨幅约700元,要怎么样才能按照现价退房呢?(因为原价退房再去另外购买,会投入更高)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1-26-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又要求开发履行交房义务,不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强行要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房屋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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