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赔偿

我有一个亲戚是矿工。2007年的时候在县防御站检查是一期矽肺,今年去是防御站检查还是一期矽肺。2009在外打工,从事无粉尘行业的工作。现在向厂方索赔。厂方只承认按百分之五十赔偿。请问按相关法律应该赔偿多少?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1-28-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工伤赔偿项目:一、医疗费 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 生活护理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六、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所花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享有)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合同的五级与十级享有) 十、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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