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第三者后的财产分配

因为男方有了第三者先要离婚,此事对女方造成很大的伤害,那么财产要怎样分配呢?可不可以不分配给男方任何东西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2-16-状态:未解决]
严亨春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以补偿。”《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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