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朋友算不算诈骗?我可不可以告他?
上个月,我朋友找到我说他欠了一比高利贷,现在还不了钱,但是他有认识的人肯借钱,他不能去借!让我帮他去借一下,下个月等他兄弟还他钱了就可以还给我了!因为我们20多年感情了,所以我帮他去借了一下,我是借款人,还有他朋友是担保人,他也是!当时他朋友看见他把钱全拿走了!现在他还不了我钱,还赖说没答应帮我还!借钱的人现在整天盯着我要债!我又没有钱还!我现在想报警,请问他算不算诈骗啊?能不能告他,我有那个朋友做证当时所有钱都是被他拿走的!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09-状态:未解决]
柯和贵律师的解答:
这个不属于诈骗。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你讲述的事实来看,你朋友属于一种借贷行为。你朋友虽然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你可以向你那个朋友主张债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