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驾驶证办牌照,出了事故谁负责的

朋友用我的驾驶证办牌照,他也有驾驶证,出了事故谁负责的,要有什么责任。
补充提问:
那签协议之类的可以解决吗,有什么办法可以免去这个责任的啊?是摩托车,因为现在上海好像只能上郊区的牌照,朋友是市区的?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10-状态:未解决]
柯和贵律师的解答:

1. 今年七月份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你朋友借用你的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如果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事故责任的话,赔偿顺序是这样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你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过错包括:借给无证的人、借出的机动车有安全隐患等。
3.个人认为难以通过协议约定来完全免责,因为车主承担过错责任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但可以预防部分责任,比如签订一个告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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