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能确定地基就是你爷爷奶奶的话,可以分析如下:A,你“二舅”(你母亲的兄弟)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尽了较多抚养义务,可以适当考虑;B,如果你爷爷奶奶赠予给了你二舅,那么你爷爷奶奶的5个子女无权再要求继承C,如果你“二舅”没有将宅基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办理到自己的名下,那么你爷爷奶奶的5个子女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但是你“二舅”有权适当获得拆迁费中对地上建筑补偿部分;如果你“二舅”已经将宅基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办理到自己的名下,那么你爷爷奶奶的5个子女可以继承地基上的权益(分别向你二舅主张债权),不能要求将拆迁费作为遗产分配;
(2)《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要看你们是从什么时候知道继承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2年;
(3)你二舅的变更行为应该是有效的,除非能够证明他存在欺诈、胁迫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