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患精神病的老公,要离婚怎么办?
我们是相亲认识的,见过2面就结婚了,结婚事宜是由婆婆操办的,结婚前我并不知道老公曾经得过精神病,并2次住进精神病院治疗.现在孩子已经2岁1个月,我才发现老公的病史.回想起婚后老公也是多次莫名其妙骂我...我想要离婚并得到小孩的监护权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婆婆把我们的结婚证藏起来,不拿出来给我去离婚,我只能走上法院起诉的路,但我要收集那些方便的证据对我比较有利,婆婆肯定会跟我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我是以夫妻感情不合起诉还是老公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病情起诉呢?以那个起诉胜率比较大点呢?请好心人帮我出出注意.谢谢了!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10-20-状态:未解决]
柯和贵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你老公的精神病史并不能成为你离婚的理由,但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官在判决时考虑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包括经济条件、教育环境等,判给一方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