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合同不能如期交付部分资金问题
我于2011年12月3号接手一店面,当时以6000.00元盘下来,并交首付1000.00元,当时签订合同以后3月交付1000.00元,4月2000.00元,5月2000.00元,并约定如果逾期则付需交付双倍,现我于4月30号汇款800.00元对方,之后的钱准备现在交付,可对方说我违约,应该交付剩下2400.00元,请问我先支付了部分钱,这样算违约还是延期?? 还有好像约定违约金赔偿比例不得超过半分之三十,这样说我的合同这一点是否生效??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5-0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