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合同不能如期交付部分资金问题

我于2011年12月3号接手一店面,当时以6000.00元盘下来,并交首付1000.00元,当时签订合同以后3月交付1000.00元,4月2000.00元,5月2000.00元,并约定如果逾期则付需交付双倍,现我于4月30号汇款800.00元对方,之后的钱准备现在交付,可对方说我违约,应该交付剩下2400.00元,请问我先支付了部分钱,这样算违约还是延期?? 还有好像约定违约金赔偿比例不得超过半分之三十,这样说我的合同这一点是否生效??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5-06-状态:未解决]
张桂民律师的解答:

违约金约定过高,可以降低

我咨询张桂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盘锦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公司清算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桂民律师 > 张桂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