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补偿款归属
由于县里开发,现征用到我村村民7人的承包责任山,土地补偿共计四百余万,青苗一百余万,村委会说土地补偿款属集体,青苗属个人! 根据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请问村委会的行为是否合法,承包人可以追回土地补偿款么?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2-07-07-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