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中认定我全责,已签字,约定由我修理两辆车,未约定去哪修交警委托评估(对方车)修理费为27000,对方要求去4S店修理,可到4S店说需要7、8万,我的保险只有5万,我要求去普通修理店(修理费6万多)修,对方不同意,说要起诉我,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什么程序?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09-02-状态:未解决]
张桂民律师的解答:

一般以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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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三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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