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时间:2007-07-02 11:36:08    文章分类:财产保险

   可保财产: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特约保险标的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池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不保财产:

    1、土地、矿藏、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公用的财产。

执业机构: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渝中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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