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7-02 11:36:08 文章分类:保险法学
保险是指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所致的损失或产生的需求,运用多数单位(危险共同体)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计算,建立共同基金,公平负担,分散风险,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给保险下了如下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合理计算的原则,集聚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给付保险金.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