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方理赔不能接受
本人受害方,责任认定肇事方全责。双方调节不当,准备起诉肇事方。
主要争议在误工费方面,本人日收入为150元,但为个体打工,无正规工资证明。导致误工费洽谈不当。本人有医院开据的病假单据为45天。肇事方因保险公司只给报销30天为由,只给负责30天的误工费。
如果起诉,我因该开据什么样的工资证明才能有法律效应(工作为个人经营)。
医院为我开据的45天病假,病假期间误工费是否是肇事方完全负责。(有医院开据的证明为45天,未住院。肇事方只给30天。)
是否可以申请索要精神损失费。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16-状态:未解决]
刘兆才律师的解答:
误工费按照误工的天数计算。45天应当全给。
本人工资要提供社保、纳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