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10:21:15    文章分类:劳动纠纷

淄人社字〔2013〕156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市直管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265号)公布,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月平均为3548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 41904元,月平均为3492元。我市2013年依据省公布的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根据市统计局2012年度统计年报,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1350元,以此作为2013年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基数。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

执业机构:山东大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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