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女友的镯子项链等礼物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跟一女孩恋爱多年,恋爱期间给她买过很多礼物,包括玉镯,项链,衣服等等,购买付款人都是我的名字,,请问分手后,我还能要回我送她的贵重礼物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13-状态:未解决]
吴振举律师的解答:

若属于谈朋友期间的赠送,应属于赠与,一般不能要回!

若属于为结婚目的而给付的订婚性质的彩礼、礼金、首饰等!依法可以要回!

依据: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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