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仲裁
您好:
前工作单位在我离职时未发工资,然后我以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加班费这几条为依据,找代理律师写了诉状立案。
法律规定,仲裁案必须在45天内下仲裁通知书,我的这个案子是在2010年7月26日立的,但现在还没有安排开庭。几次打电话到仲裁委询问我的案子要什么时候开庭,但负责这个案子的处长一直说案子太多,排不过来,到现在还不能确定大概的开庭时间。
我想问一下,会不会是前工作单位找关系故意拖庭?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一直这样漫无目的地等下去嘛?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补充提问:
仲裁庭会不会因为工作单位找关系或送礼等暗地操作而故意延后开庭时间?我如何能查到此种情况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10-13-状态:未解决]
孟朝领律师的解答:
建议你耐心等待,仲裁庭的劳动争议案件量大。
一般情况下仲裁庭会依法仲裁。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 孟朝领律师热线 13641096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