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应归谁所有
我们99年结婚是住的是她父亲的房,04年她父亲让我们将房卖掉(卖价21万)我爸又给10万,换成现在的大房。当时是房本写的我媳妇的名字。去年我媳妇要离婚,被父母压下。今年她又要离婚,我俩协议8岁孩子归我,房子也归我,存款、债券等大约六十万归女方。我俩一些好协议,且已经将房本变更成我的名字。但没有办公证或是办离婚证。她父母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要孩子的抚养权,他家有一个与我儿子同岁大的外孙需要照顾,还要将房子卖掉后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拿走房钱。
我该怎们办,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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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8-状态:未解决]
孟朝领律师的解答:
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协议离婚,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如何分割。如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双方均可分得一半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