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时间:2011-10-12 07:35:55  作者:闫志真  文章分类:刑事案件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730973775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苟成军申请取保侯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苟成军因涉嫌妨害公务一案,于2010年6月4日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城关区看守所至今。依据《刑事诉讼法》124条、《公安机关办理审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7条之规定,现已超过羁押期限。因犯罪嫌疑人苟成军及其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苟成军申请取保侯审,保证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75条、第96条之规定,特此申请,请批准。

此致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申请人:闫志真
2010年7月8日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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