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志真律师文集-第8页

(148篇文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查看全文>>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查看全文>>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 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 查看全文>>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 查看全文>>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查看全文>>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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