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职纠纷
您好,我2005年毕业进入西藏一家国企工作,合同协议工作5年,但后来多种原因(气候不适,心脏肿大,前途,家庭)提前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放,我就自行离职了。
现在原单位通知我去办辞职手续,否则起诉我,请问一般情况下,除了要付离职违约金,还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去减轻我的责任?情况最恶劣会是什么样,现在户口还在原单位,对方可以到公安局注销我的么,或者申报我死亡么?
谢谢,盼答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17-状态:未解决]
马双律师的解答:
户口不用担心,主要看你的工作有没有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你有没有必须要交接的工作。离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的,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即可,单位无权拒绝!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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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双律师
金陵律师网 金陵民事律师网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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