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8 15:43:21 作者:南宁律师 文章分类:本站动态
日前,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代理的复议申请人张某对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不服一案已由广西高级法院正式立案。
张某几年前因与罗城县水利局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作出生效判决后,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执行利息的计算不服,对河池中级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本案关键在于在迟延履行生效判决期间的迟延履行的双倍利息及一般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熊律师认为,法院没有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利息是错误的。
(熊潇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电话:13878124891 网址:http://www.fawu36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