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9 21:12:03 文章分类:本站动态
日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车、飙车等行为危害严重,人们对此深恶痛绝。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规定,将此类危险行为入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很多听众朋友提出,只有加大处罚才是目前最有效的整治手段。增加罪行是否真的可以有效控制醉驾的发生呢,这样规定是否有悖法律精,广西交通电台结合车友们关心的这一问题酝酿这一档节目并邀请熊潇敏律师参与访谈。
熊潇敏律师在节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