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出现法律第五职业--侦探
时间:2010-10-25 18:01:24 作者:任建荣律师 文章分类:社会评论
目前法律职业主要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但是从市场需求看,远远不够。
法律市场需求的不是对法律的不解,而是对事实的不清,而明确事实需要有力的证据,而证据的来源就需要搜集,由此搜集证据便成为最令当事人,律师,法官,检察官所关注,但从目前来看,真正负责搜集证据的主要由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律师,而且司法机关主要集中于刑事领域,并且调查周期太长,对于民事领域往往会由律师负责,但就律师调查取证情况来看,还很难满足当事人需求,很难证明事实。所以侦探这个行业必然会产生,而且发挥很大的作用。
中国事实上存在侦探,只不过没有法律上赋予定位,也就是目前律师兼一部分侦探职能,还有就是调查事务所了。
在未来十多年中,预计会出现这两种情况,1,国家正式允许侦探成为法律行业的一种,由司法局来管理。2律师事务所内部专门成立证据搜集部门,负责关键证据的搜集。
对于律师来讲,最好就是把自己修炼成为既有演说家才能,又有辩论人雄姿,更有侦探人洞察,还有社交人网络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