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人致重伤的法律处理程序

前日,我嫂子被隔壁男性邻居持刀砍成重伤(同村另一女性邻居同样被砍成重伤,同日发生),无纠纷,其家人说行凶者患精神病,有时正常,如正常人一样。现我嫂子在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医生说当时晚就医10分钟,人就会因失血过多抢救不过来。事发后,报110,县公安局勘察了现场,但现场血迹被行凶者家人处理,后行凶者被警察带到事发现场进行指认。事发第2天,行凶者家人带现金分别给两个受伤患者5000元医疗费,现暂无后续钱款给付,我哥及家人情绪难以平复,也不知公安局怎么处理这起案子,诚请熟悉此类案件的法律工作者帮助解答,不胜感激!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5-06-30-状态:未解决]
王文朝律师的解答:

如果如你所说,行凶者患精神病应该由司法部门进行精神病的司法技术鉴定,如何鉴定确定他在实施故意伤害时没有精神病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就不承担。但他的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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