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刘先生与张女士在天津自由恋爱,并于1979年5月1日合法结婚,婚后孕有一子,两人在改革开放后下海经商取得成功。成立了大型连锁超市,并在各地设立连锁,1989年9月刘先生隐瞒了已婚的事实,在乌鲁木齐与周女士领取了结婚证,生育一女。1995年6月15日。刘先生在广州与高女士以夫妻名义同居,刘先生说明了与张女士的婚姻,但隐瞒了与周女士的婚姻,高女士有一18岁的儿子在香港从事高级网管。张女士、周女士、高女士都不了解刘先生的婚姻生活。2005年2月16日刘先生与女秘书偷情时,被张女士发现,导致整件事败露。
1、刘先生与张女士、周女士、高女士及亲属关系是什么?为什么?
2、刘先生与张女士、周女士、高女士处于什么婚姻状态《为什么?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2-26-状态:未解决]
刘顺律师的解答:

有重婚行为,子女都有合法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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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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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银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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