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离婚后的协议款10万元和孩子的抚养权

我与前夫09年7月协议离婚后,协议规定给付我10万元,分两次给清,先于09年12月底给付3万元,在于10年12月底给付剩余7万元,直到现在一共才给付我2万元,而且是很困难才要来的,现我前夫名下有两套房产,均为100平米和60平米,我现在一直租房住很困难,我该怎么办?我们还有一个女儿,现在8岁了,协议跟我前夫,但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他爸爸基本不管,我女儿现在的生活学习环境都很不差!每次接孩子,孩子都很期盼跟我一起住!因为当初协议离婚时我带孩子一起生活确实困难,所以没有要,本以为前夫会很好的照顾孩子,但实际很不好(是因为有一次我找前夫索要欠款,他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出了他与孩子的窘况,基本连饭都吃不上了,还有一次我去学校接孩子,她的班主任跟我反映了孩子的一些情况,也是很不理想),由于种种这些不好的情况,让孩子能够更好的成长,所以我现在想要回孩子,这样我是否可以争取前夫名下房产的所有权!这里我还想说明一下,当初我跟前夫离婚是因为他个人严重作风的问题!在这里我想请求各位律师给予建议和帮助!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3-01-状态:未解决]
刘顺律师的解答:

可以诉讼解决抚养权的变更及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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