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工地发病送医院后不治死亡,老板有无赔偿责任?

我父亲于数日前受雇于王某从事野外勘探工作,雇佣前王某知道我父亲有高血压和轻微糖尿病,我父亲在工地发病,送到医院诊断患急性脑梗塞,5日后不治身亡,工作期间我父亲同老板提过身体不舒服辞职一事,但老板一直让挺几天等找到替班人员再走,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老板付什么责任,有无赔偿责任,能赔偿多少?若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7-28-状态:已解决]
任永海律师的解答:

可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交纳,可由受雇单位支付,赔偿数额大约30-40万。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内容详细,专业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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