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现在不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了,什么也不说了 耗着了

公司在2012.4.2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我们没有签协议。现在公司叫我们天天上班,什么事情不做就耗着。我是开车的,现在车也不让开了。有同事有私家车也不叫停公司里面。请问,我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要求解除合同吗?解除之后的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呢?请大家帮帮忙,公司现在跟我们耗着正是烦啊··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9-状态:未解决]
任永海律师的解答:

可走劳动争议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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