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故造成的老毛病,造事方是否负责?

伤者全愈后,但由于伤者患有长期以来的心脏病,不能出院。造事司机是否还有责任治疗伤者长期以来的心脏病。如果不用负责,伤者不出院,不协商,要求造事方继续护理,继续对其心脏病治疗,造事方是否有权不理睬,又该怎么办?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21-状态:未解决]
林廷栋律师的解答:

可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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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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