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减轻和从轻处罚有何区别?

时间:2019-02-13 17:15:46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刑法中减轻和从轻处罚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可以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

如某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时,量刑即倾向于较低的刑期,不一定是三年,且最低也不能低于三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时,同理,最高也不能高于十年。至于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轻、重,没有统一规定,当然也不能简单的以法定刑的“中间线”来做标准。

2、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时,量刑的幅度就是在三年以下。(没有量刑幅度可以高于法定刑的)

注:还应注意“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前者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后者则是“必须要从轻或者减轻”。

综上:“从轻”是在法定刑内,“减轻”是低于法定刑。从力度上说,“从轻”小于“减轻”。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刑事诉讼律师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李开宏律师谙熟《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经验丰富,自执业十余年以来, 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绝大多数案件的被告人经辩护后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很好的履行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 受到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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