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警察抓走了,亲属可以探望吗?

时间:2019-02-14 18:28:38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家人被警察抓走了,亲属可以探望吗?

 

 

如果家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作为亲属都会很担心,想着能不能去探望。但是,事实上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不能探望,根据法律规定,但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

犯罪嫌疑人人被刑事拘留后,亲属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做的事情:

 

1、辩护律师会向侦查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

    在很多情况下,嫌疑人家属只知道亲友被带走,却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而且往往由于恐惧心理而不敢接触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也因为某种原因联系不上家属,邮寄的拘留通知书经常收不到。

    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受托律师更应向办案机关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况。但一般应在会见完犯罪嫌疑人后才向侦查机关了解,免得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阻碍。

 

2、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非法对待时,辩护律师应代为申诉、控告。

    虽然如今侦查机关的办案手段已经越趋文明,但刑讯逼供等情况仍不时发生。辩护律师了解到侦查机关违法办案的情况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敦促侦查机关依法办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与利益。

 

3、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

    辩护律师在基本了解案情和可能有的证据后,根据法律的规定,视情况的需要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书。

    当然在这阶段,侦查机关基于辛辛苦苦抓获一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同意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

 

4、主动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虽然辩护律师在取证上要注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特别是向证人取证时,要特别小心,否则容易惹火烧身。但对于客观存在的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却要依法积极调取。

 

5、在侦查机关呈请批准逮捕时,及时向经办检察院提出专业的辩护意见,必要时约见经办检察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辩护律师在逮捕前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见甚至能够影响案件的走向。只要检察机关不作批捕的决定,侦查机关就必须无条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或无罪释放。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刑事诉讼律师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李开宏律师谙熟《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经验丰富,自执业十余年以来, 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绝大多数案件的被告人经辩护后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很好的履行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 受到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好评!

 

服务领域:

一、 刑事案件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 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 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四、 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五、 代理刑事自诉、上诉;

六、 代理刑事案件申诉;

 

李律师联系方式:

 13168766538     QQ:347570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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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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