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事人委托深圳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如何办理公证认证?

时间:2019-09-02 15:06:12    文章分类:涉港诉讼

台湾当事人委托深圳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如何办理公证认证?

 

 

 

在2019年3月25日,最高法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当事人委托大陆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转交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认证或者履行其他证明手续。”

 

在这之后,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当事人委托大陆律师在大陆处理法律事务,即免除了繁琐、耗时的公证认证手续。但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当事人还需要办理委托律师的授权书的公证认证事宜。

 

那么没有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当事人如何办理委托深圳律师?

答案是授权委托书还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那么如何办理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需要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交由台湾公证机构公证,出具公证书, 并将公证书邮寄委托律师;

2、然后公证书正本邮寄至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请求进行转递和认证;

3、然后委托律师持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互进行核验,确认真实性并进行认证,出具证明书,就具有了大陆地区法院认可的法定形式。

 

李开宏律师     手机:13168766538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广东 - 深圳

专业领域: 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涉港澳台离婚、涉外诉讼、涉港澳台诉讼、涉外仲裁、债务追讨、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商标专利、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劳动纠纷


执业机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商帐追收 涉外仲裁 国际贸易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开宏律师 > 李开宏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