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结婚证时相关资料均未上报,这样的结婚证具有法律效益吗?
2002年结婚,现在才偶然知道,当初办理的结婚证是婆婆家人找民政局熟人办理填写,而两人的相关资料均未上报,单单只有结婚证而已。而且所谓的结婚证也早在因发生矛盾时撕碎扔掉,请问这样的结婚证具有法律效益吗? 如果现在要离婚,那么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吗?孩子的户口在男方所在地区,那么孩子的问题怎么解决? 另:现在朋友在公安方面查了一下,身份证资料显示还是未婚。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11-02-状态:未解决]
韩宏标律师的解答:
首先,你应该到当时你婆婆家人找人登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你们的婚姻登记状况。
其次,如果你没有在结婚登记申请上签字,你们结婚证的效力就值得考虑了。
最后,孩子的抚养问题不管你们结没结婚都是你们双方进行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