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联手将杀人犯改小两岁 公诉人揭开造假细节

时间:2010-11-02 17:05:41    文章分类:社会热点

民警联手将杀人犯改小两岁 公诉人揭开造假细节  来源:中安在线 2010年10月27日01:53 河北知名律师&石家庄知名律师 强英军律师热线(24小时值守):13012141861 欢迎咨询   我们10月26日刊登了《民警联手将杀人犯改小两岁》的报道,昨天上午,这5名临泉县民警在阜南县法院出庭受审。随着公诉人在法庭上将相关证据一一列举,5名民警如何联手将杀人凶手年龄改小的细节也浮出水面。

  民警违规办理户籍登记

  根据当天庭审指控,代利锋身为公安干警,明知犯罪嫌疑人没有户籍常表,且认定年龄对于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未能全面客观收集被告人年龄方面的证据,主观臆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超越职权,以局务会研究决定为名,违规为犯罪嫌疑人韦学云办理户籍登记。

  民警范建忠身为专案组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未持搜查证即对被告人住处进行搜查的情况下,又对搜查现场扣押物品不及时制作扣押清单,对重要扣押物品不妥善保管;在询问嫌犯中,未尽认真履职之责,没有完全参与询问过程,对问话中出现的刑事责任年龄矛盾问题未尽审查之责,听任代利锋违规为被告人入户。

  领导不把关反指使造假

  检察机关指控,此案中,牛强作为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其直接指挥“8·03”案专案组的工作,明知抢劫、杀人案件中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对量刑的重要影响,未依法尽到谨慎的把关、审查义务,即签字同意将韦学云的年龄登记为未成年人。同时安排人员伪造会议记录。

  其中受牛强指使伪造会议记录的民警张卫,身为临泉县公安局局务会记录人员,本应忠实记录局务会议内容,保证记录的真实性,但其超越职权,利用记录人的便利,按照牛强的安排伪造局务会议记录,致使代利锋违法犯罪得不到及时查处。户政管理仅凭一面之词本案中,负责县公安局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户政工作的民警陈海应代利锋要求,违反入户审批程序,即安排工作人员在人口信息网上审批同意了韦学云的入户材料,并将韦学云户籍证明输出后加盖户口专用章,代利锋将该证明入卷作为韦学云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据。

  对此,公诉机关指出,陈海身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不严格履行职责,在户口登记机关尚未报送相关书面材料,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违规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户籍登记。截至10月26日晚21时30分,该案仍在继续审理中。 (责任编辑:曾安能) 河北知名律师&石家庄知名律师 强英军律师热线(24小时值守):13582817018  031186327286 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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