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02 17:14:47 文章分类:社会热点
前妻“失踪”遍寻不着,心焦的颜某一心认为是小姨子等娘家人将其“藏起来了”。某日,在寻“妻”路上,他见到了小姨子十多岁的儿子,扭打中,他抽出了包里的菜刀……昨日,昆明中院的法官在嵩明法院开庭,颜某被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庭上他说:“我很后悔,但我并不是真想杀他!”
案发
寻“妻”未果 迁怒侄儿
今年5月12日,44岁的颜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检察院批捕,他“杀”的是自己的侄儿——十多岁的小欣。
事情还得从“家事恩怨”说起。寻甸人颜某和前妻李某在昆明经营一家旅店,生意做得也算可以。据颜某的大姐说,颜某和妻子离婚他们家人谁也不知道,离婚后,李某得到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颜某一次性将孩子6万元的抚养费付给了李某。“拿了钱,李某就把两个孩子丢到老家不管了!”颜某的大姐说,本来事情也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李某后来也同意和颜某复婚了,但李某妹妹的一个电话,让李某离开了家,“我们找了多少次,她家人就是不透露她的下落。”
找不到前妻,颜某认为就是小姨子等娘家人“作怪”,不让前妻和自己复婚,而李某的家人则称,婚后颜某经常打妻子,对李某并不好。两边家庭矛盾越来越大。
按照颜某的说法,今年4月29日7时20分许,他想到小姨子家去询问前妻下落,路上遇到了小姨子的儿子小欣。“我问他‘姨妈是不是在你家?’他说不知道,我再问,他说‘就是知道也不告诉你!’我觉得他家人从老到小都欺负人,就上前扯了他两下,他一口就把我手指咬出血来。我情急之下,抽出背在包里的菜刀,把他按在地上砍了两刀……”
这两刀全砍在小欣头部,在路人的喝问声中,颜某丢下刀仓皇逃离现场,在逃跑途中,被巡逻警察抓获。经鉴定,小欣构成重伤。
庭审
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庭上,颜某表示自己并不想杀害小欣,当公诉人问其为何带菜刀时,颜某称:“菜刀是头天在昆明买给家里用的,回嵩明我没回家住在宾馆,菜刀一直在包里。”对于颜某的说法,公诉方表示不可信,其小姨子在笔录上说,颜某曾经威胁过她,如果不说出姐姐下落,就要“整两条命给你们背着”。而颜某在笔录中则称自己买刀是因为“她(小姨子)家人多,如果他们打我,可以用刀砍他们。”在颜某的笔录中,其遇到小欣也不是偶然,而是早有打算。
公诉人认为,本案虽然导致的结果是重伤,但颜某经过事先预谋,且两刀都砍在头上,有杀人的故意,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而颜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颜某和小欣没有仇恨,也未策划,只是在路上偶遇,情急之下才做了极端举动;小欣并未死亡,说明颜某下手并不重,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故颜某只构成故意伤害。
昨日,小欣的父母也向颜某提出了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颜某表示自己很后悔,“我愿意做补偿,但是33万现金我真没有,我寻甸有房子,我愿意卖了来赔他们,如果不够我还可以把公司也卖了。”本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李俊蓉
河北知名律师&石家庄知名律师 强英军律师热线(24小时值守):13582817018 031186327286欢迎咨询
